近日,一则“菜农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元”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据报道,某地菜农因销售的5斤芹菜被检出农残超标,遭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罚。在随后国务院督察组到访的座谈会上,督察组领导当场质问当地市场监管局局长:"你说这5斤芹菜值多少钱?罚款6.6万是否过当?这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赚回来?"这一连串质问直指行政执法中的"过罚不当"问题。
事件背后折射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深层次矛盾。一方面,确保农产品安全确实需要严格监管,农残超标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;另一方面,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合理行政原则,处罚力度应与违法情节、危害程度相匹配。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规定,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。
值得深思的是,类似"小过重罚"现象在基层执法中并不鲜见。究其原因,既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偏差、执法简单化的因素,也有执法指标化、部门利益驱动等体制机制问题。这种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不仅损害了政府公信力,更让普通农户承受了不应有的负担。
督察组的现场质问传递出重要信号:行政执法必须体现温度与精度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,要考虑到农户的实际承受能力,通过教育引导、帮扶整改等方式实现监管目的。对于轻微违法、初次违法等情形,应更多地采取警告、责令改正等柔性执法方式,而非一味重罚。
此事件也启示我们,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迫在眉睫。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溯源机制,加强产前产中指导,从源头减少安全问题;同时要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,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罚标准,避免执法随意性。只有在严格监管与人性执法之间找到平衡点,才能真正实现保障食品安全与维护农民权益的双赢。
民生无小事,执法须有度。期待各地以此案例为镜鉴,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、更加精准、更富温度,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每一个市场主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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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9 20:14:58